
河南睢县农民魏克兴找乡长反映非法征地一事,为喝水与乡长发生争执并引起肢体冲突,被乡长喊来的警察拘留7天。(3月25日《新京报》)
魏克兴的土地被非法征用已经三年,当初答应的补偿,魏克兴一直没有得到,3月22日上午,魏克兴和其他5 位农民到乡政府找乡长,但乡长不在。直到上午11时,乡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。魏克兴当时又急又渴,看到桌上有一杯水,说了句“先喝口水再说”,便伸手去拿杯。见状,乡长立即喝止道:“这是我的水杯,你不能用!”魏克兴将水杯往桌上一放,说:“这不是给人用的吗?”随后,两人发生了冲突,乡长喊来警察,魏克兴被带到县拘留所,被行政拘留7天。
乡长见一农民要用自己的水杯喝水,情急之下加以制止,可以理解;发生争执后,派出所“按法律程序,进行了调查取证,认定魏克兴殴打他人”,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,县局作出拘留7日的处罚”也许符合法律规定。但我要说,乡长你还是丢了人。
首先,农民是正常反映问题。魏克兴该得的补偿三年没有得到,这个时候,即使魏克兴等农民行为有些过激,乡长也应该理解,甚至应该向魏克兴等农民道歉。
其次,乡长处理问题过于简单。魏克兴到乡政府反映问题,等到11点,口渴很正常,见到水肯定要急着喝。如果乡长制止魏克兴用自己的杯子喝水,同时又热情地给魏克兴等农民倒水,那冲突还会发生吗?
第三,乡长缺乏大度。尽管乡长说魏克兴动手打人,自己没有还手;尽管派出所“按法律程序,进行了调查取证,认定魏克兴殴打他人”,但是,且不说,冲突未造成严重后果,乡长及乡政府也都有过错,单从二人的年龄上看,魏克兴65岁,足可称得上是只有30多岁的乡长的长辈,为什么乡长就不能对魏克兴予以原谅,非要派出所对其进行拘留7日呢?
魏克兴为一杯水被拘留7日,这事也许很显示乡长的威严。可是,我要问,当魏克兴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,乡长,你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让人失望?当魏克兴被关进拘留所的那一刻,乡长,你可知道自己已经丢了人?
稿源:荆楚网
作者:张铁鹰